一:竞赛日程安排
全体参赛运动员务必在6月29日10:00-16:00前往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大渡河路1860号)注册并称量体重、丈量身高、抽签。
二: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 健康医学院”杯2019年上海市第一届大学生健美健身锦标赛暨阳光健康形象大使公开赛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9年6月30日在上海健康医学院举行。
三、比赛组织
(一)指导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
(三)承办单位:上海健康医学院
(四)战略合作:马泰时刻
四、参赛单位
本市各高等院校、高职、个人。
五、比赛年龄审核
参赛运动员年龄审核以学生证在校注册为准。
六、比赛项目
(一)女子比赛项目
1、女子形体
2、女子比基尼
3、女子健身模特
(二)男子比赛项目
1、健美
2、男子健体
3、男子健身模特
(三)阳光健康形象大使
(四)竞赛分组与身高规定
1、男子健美(按体重设3个级别)
(1)70公斤级:【体重在70公斤以下,含70公斤】
(2)80公斤级:【体重在70.01~80公斤,含80公斤】
(3)80公斤以上级:【体重在80.01公斤以上】
2、男子健体(按身高设2个组别)
(1)身高175cm以下组【175cm以下,含175cm】
(2)身高175cm以上组【175.01cm以上】
3、 男子健身模特:(按身高设2个组别)
(1)身高178cm以下组【178cm以下,含178cm】
(2)身高178cm以上组【178.01cm以上】
4、女子形体(按身高设2个组别)
(1)身高163cm以下组【163cm以下,含163cm】
(2)身高163cm以上组【163.01cm以上】
5、女子比基尼健身(按身高设2个组别)
(1)身高165cm以下组【165cm以下,含165cm】
(2)身高165cm以上组【165.01cm以上】
6、女子健身模特(按身高设2个组别)
(1)身高168cm以下组【168cm以下,含168cm】
(2)身高168cm以上组【168.01cm以上】
7、阳光健康形象大使公开组
(1)不分性别组别
(2)不分身高、体重组别
七、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健美协会2019年《健美健身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男子健美
(1)男子健美比赛穿单色三角裤(赛裤两侧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
(2)预赛、半决赛进行四个转向及七个(四个)规定动作比赛;
(3)决赛进行七个(四个)规定动作、不定位自由造型、自由造型比赛。
(三)男子健体
(1)预赛穿非紧身黑色齐膝沙滩裤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决赛穿非紧身自选色齐膝沙滩裤进行形体展示。
(四)男子健身模特(按以下要求和方式进行)
(1)体格匀称健康和俊俏的视觉风格;
(2)预赛、半决赛穿紧身连体体操背心、齐腿同色体操短裤展示(不可着摔跤、举重服);
(3)决赛分二轮:第一轮形体论(着装要求同预赛、半决赛),第二轮穿正装展示。
(五)女子比基尼
(1)预赛穿自选比基尼、高跟皮鞋(凉鞋)展示形体。
(2)决赛穿自选比基尼、高跟皮鞋(凉鞋)走I路线展示形体。
(六)女子形体
(1)预赛穿黑色比基尼、黑色皮鞋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穿自选比基尼、自选高跟鞋(凉鞋)皮鞋;
(3)决赛穿自选比基尼、高跟皮鞋(凉鞋)走I路线展示形体。
(七)女子健身模特(按以下要求和方式进行)
(1)体态健康不失肌肉肌痕迹,体格匀称不失运动视觉美感。
(2)预赛、半决赛穿比基尼和高跟鞋;
(3)决赛分二轮:第一轮形体论(着装要求同预赛、半决赛),第二轮穿晚礼服展示。
(八)阳光健康形象大使公开组(按以下要求和方式进行)
1、根据报名人数分预赛、半决赛、决赛三轮进行;
2、预赛、半决赛进行形体轮比赛,比赛服饰规定,女生穿比基尼、高跟鞋,男穿紧身齐臀线短裤)
3、决赛分二轮进行:
(1)形体轮(服饰要求同预、决赛);
(2)才艺轮表演风格不限,突出阳光、健康、活力的主题,表演时间90秒。
(九)称量体重、丈量身高和检录时对运动员的比赛服装、鞋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不允许参赛。
(十)报名后更换比赛项目可在称量体重、丈量身高向竞赛裁判组提出申请。
(十一)参赛运动员于赛前一天称量体重、丈量身高;向大会交自选音乐;缺席者视弃权论。
(十二)运动员不得兼项参加比赛。
八、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不限。运动员不能兼任领队和教练。
(二)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在比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伤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参赛队需按时报到与参加赛前有关会议。
(四)各队参加计团体总分的运动员人数不限。
(五)全场冠军决赛
各项目各级别(组别)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参加全场冠军比赛。
九、报名和报到
(一)接受团队和个人报名,运动员跨队报名无效。
(二)报名自2019年6月1日开始,报名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请登录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公众号下载报名表,请打印《报名表》提交,邮箱:969792748@qq.com联系人:方萍 应振华
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电话:62860165 62860167
(三)请参加人员按时到上海健康医学院报到。(附地址:)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名次录取前8名。计分方式根据各队运动员在各项(组)比赛中的前8名成绩按9、7、6、5、4、3、2、1计算,即获第1名计9分,第2名计7分,依此类推。如得分相同,以获得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再相同,以获得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二)各项(组)比赛录取前8名。
(三)各项(组)比赛不足8人时按实际参赛录取名次;不足2人(含2人)只进行表演,不录取名次。
(四)获得团体前8名的队伍颁发奖匾。
(五)获各组、级别比赛前3名运动员颁发奖杯、前8名颁发证书。
(六)获阳光健康形象大使前10名运动员颁发上海市大学生10佳阳光健康形象大使称号证书。
十一、药物违规防范检查和处罚办法
(一)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坚决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在体育比赛中反对使用任何兴奋剂的规定,在比赛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人违规使用,将按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的通知》的规定处罚。(二)各参赛队要分别与运动员签署防范药物违规责任书,提前做好兴奋剂防范工作,建立防范药物违规机制。
十二、其他
(一)参加人员在报名的同时交纳竞赛技术服务费,每人每项50元。
(二)裁判员由上海市健美协会选派。
(三)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健美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由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负责解释。
比赛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琥珀路500号上海健康医学院新南苑
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是上海市健身健美行业协会,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本市从事健身健美行业的企业、个人自愿组成的公益慈善类、专业性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广泛团结全市健身健美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发挥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推动我市健身健美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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